面臨台灣社會當今離婚率居高不下;且八成五離婚案件均在各戶政事務所由夫妻雙方合意登記即屬完成,對未成年子女親權之保障實屬欠缺。因此花蓮縣政府繼去(108)年9月19日對本縣所有戶政人員實施「離異共親職」之觀念宣導與教育後,今年更於3月18日在縣府大簡報室,針對各戶所挑選指派之專責人員,辦理前述精進研習課程。課程特別聘請社團法人花蓮縣兒童暨家庭關懷協會秘書長林秋芬暢談「子女會面與扶養的溝通協調技巧」;花蓮地方法院司法事務官易新福講述「離婚調解~淺談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期能有效增進此項知能。
縣長徐榛蔚於課程中蒞臨致意,除感謝第一線戶政人員的辛勞,並感謝林秋芬秘書長、易新福事務官擔任課程講師,以豐富的實務經驗助戶政人員在辦理相關未成年子女之父母辦理離婚登記時,適時喚起他(她)們對於親職合作的重視,讓離婚登記的父母省思離婚協議內容,尊重子女權益,共商最符合孩子需求的照護安排及會面方式,並尋求專業資源協助,讓孩子瞭解即使父母離異,也不會失去任何一方的愛。
民政處處長江東成亦指出,多數離婚協議係由當事人自行擬定,為快速完成離婚手續,或缺乏正確法律觀念及離婚談判現場的權控關係下,很容易導致對子女親權行使的規劃不周,或訂定顯失公平之協議內容。近年花蓮縣政府積極推動「離異父母共親職」理念,倡導離婚父母以子女的最佳利益作為優先考量,形成合作式的同盟關係,共同承擔未成年子女的照護與教養責任,「合作探視,親情延續」是離異父母給孩子最大的寬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