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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鄉辦理慈雲山火化場火化爐具及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整建更新工程,本工期自110年3月11日起算,並自110年4月1日起暫停使用第1號及第2號火化爐,後續維持4座火化爐之營運。 2.為維持慈雲山火化場正常營運,每日火化大體以16具為上限實施總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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