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花蓮縣政府民政處

進階搜尋

:::
首頁 兵役及建議案處理業務 宣導專區
Line

字級設定:

列印
宣導專區
宣導專區2020/12/07民政處

110年應屆畢業役男入營時程申請須知

110年應屆畢業役男入營時程申請須知

為配合國軍新兵訓練容量並利役男生涯規劃,有關110年應屆畢業役男入營時程申請措施,請83年次以後出生常備役體位役男詳閱下列說明:

一、常備役各軍種兵科梯次及徵集員額配賦,內政部係依據國防部提供新訓單位容訓量,按各直轄市、縣(市)待徵役男人數比率分配。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再分配應徵集人數予各鄉(鎮、市、區)公所,由戶籍地公所依據兵役法施行法第3條及徵兵規則第5條規定,按役男出生年次、抽籤日期及軍種兵科籤號先後順序,排定梯次徵集對象。另因教育學制因素,每年有多數應屆畢業生集中於6月份畢業,等待入營受訓,惟國防部新兵訓練中心接訓員額有限。因此,各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須依前揭徵集順序,按梯次徵集計畫於1年內分批安排役男入營受訓。

二、為安排役男入營服役時程,請110年應屆畢業休、退學等尚未徵集者)須服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役男按個人生涯規劃緩急需求,於申請期限內至內政部役政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nca.gov.tw/)首頁/主題單元/「役男入營時程申請系統」提出申請,以利役政單位安排入營:

(一)6月可畢業優先入營:申請期間自110517日上午10時起至110615日下午5時止。申請6月可畢業優先入營役男,應於申請期間內傳送畢業證書、臨時畢業證明書或可如期畢業切結書,至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役政單位確認可畢業。完成已確認6月可畢業者,始依序排入優先入營專列梯次;如未完成確認者,視同未完成申請。

(二)延緩入營:申請期間自11071日上午10時起至110930日下午5時止。

(三)未提出前二項申請,或申請未經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役政單位審核確認者,於「6月可畢業優先入營」役男徵集完畢後,再接續徵集。

(四)各軍種兵科入營日期以國防部公布為準,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將依「優先入營」、「未申請優先或延緩入營」及「延緩入營」三個時程先後,每一時程再按役男出生年次(8384……92)、抽籤日期及軍種兵科籤號先後順序,分梯次安排役男入營服役。

三、有關110年應屆畢業役男入營時程線上申請相關須知,將於1105月公布於內政部役政署、各直轄巿、縣(巿)政府網站,屆時敬請上網查閱或請洽詢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役政單位。

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