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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政法令函釋
戶政法令函釋2019/10/03民政處

新增異地辦理戶籍登記項目-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或離婚登記案

一、依據部102年11月11日台內戶字第10203456002號公告。
二、基於簡政便民,開放雙方或一方在國內現有或曾設戶籍者
,在國內結婚或離婚,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或離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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