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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團體申請補助事項
宗教團體申請補助事項2019/10/03民政處

宗教團體申請補助核銷範例文件

經核定受補助團體,應於活動結束一個月內,檢具以下資料,送交本府辦理核銷:
1.領款收據(含帳簿影本)
2.支出明細表
3.黏貼憑證用紙(黏貼各項支用單據-補助款部分)
4.成果報告及成果相片


相關核銷規定
請參閱「花蓮縣政府受理民間團體申請補助辦理宗教活動審核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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