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花蓮縣政府民政處

進階搜尋

:::
首頁 戶政業務 戶政法令函釋
Line

字級設定:

列印
戶政法令函釋
戶政法令函釋2019/10/03民政處

修正「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作業規定」第3點、第5點、第6點規定

「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作業規定」第3點、第5點、第
6點規定,業經本部於103年11月19日以台內戶字第103120
1544號令修正發佈。

相關附件

回列表